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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清通鉴》评介

1999-09-03 来源:光明日报 章开沅 我有话说

“通鉴”是我国传统历史编纂学中编年体史书的一种重要类型。自北宋司马光编纂《资治通鉴》出,著家蜂起,蔚为大观,或补前纪,或续后编。近代以降,史著以“纲”、“鉴”命名者,所在多有,或简或繁,不胜枚举。惟清毕沅撰《续资治通鉴》与夏燮撰《明通鉴》可谓较好续作。然而,清代是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王朝,横跨古代、近代两个时期,与现代紧密相连,资料浩如烟海,著作汗牛充栋,一部简明扼要的《清通鉴》却付诸阙如,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十分遗憾的事情!如何运用历史唯物主义作指导,编纂出版一部与《资治通鉴》、《续资治通鉴》、《明通鉴》体例相近、规模相当、互相衔接、成龙配套的《清通鉴》实在是史学界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,也是史学家义不容辞的责任!最近,一部长达400多万字的《清通鉴》终于在岳麓书社和众多学者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完成,实乃学术界之幸事。

如所周知,司马光编纂《资治通鉴》所记上起公元前403年(周威烈王二十三年),下迄公元959年(后周世宗显德六年),记述了其间1362年史事。毕沅撰《续资治通鉴》上起公元960年(宋太祖建隆元年),下迄公元1370年(元顺帝至正三十年),记述了其间410年史事。夏燮撰《明通鉴》(正编)上起公元1352年(元顺帝至正十二年),下迄公元1644年(明思宗崇祯十七年),记述了其间292年史事。呈现在读者面前的《清通鉴》系继上述三书之后清代编年史新作。它起于公元1644年2月8日(清顺治元年正月一日),下迄公元1912年2月12日(清宣统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),记述了268年史事。至此,在我国浩如烟海的史部丛书中,一套完整的“通鉴”体系列史籍续完。这部拓荒之作的问世,将标志着我国历代王朝“通鉴”类史书的完成。

时代在前进,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正在经历着巨大的变化,我们的治史方法也在不断改进之中。《清通鉴》一方面继承了以往编年体史书的优良传统,但在内容采择、资料搜集、史事考订、叙事方法诸方面又力求有所创新,因而形成了自身的某些特色,概括起来,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。

首先,规范“通鉴”体裁,注意扬长避短。本书在体例上大体仿照司马光《资治通鉴》,甄采众书,剪裁熔铸,即每一历史事件均参酌多种记载,综合编撰而成,每条事实皆从原始史料中搜寻采编,均有出处(因限于篇幅,注释未能刊出);惟史事考订体现在信史采录上,议论则寓于叙述中,诚如毕沅所云,“据事直书,善恶自见”,故本书不附《目录》、《考异》,不撰史论。考虑有关清代人物传记已出版诸如《清代七百名人传》、《清代人物传稿》等多种版本,凡清代知名度较高的人物,几乎搜罗殆尽,均列有详细传记,故本书一改《资治通鉴》惯例,有关人物传记,一律从略,以节约篇幅。

其次,扩大纪事范围,丰富“资治”内容。以往“通鉴”类史书,其内容多记历代统治盛衰得失、治乱安危之迹,于经济、文化、教育等则较少述及。本书选材范围则不限于“事有关于国家,言有系于劝惩”者,举凡政治兴衰、制度沿革、大吏升迁、军事建制、经济结构、文化变迁、社会演变、自然变故、群众斗争、民族关系、中外交往等等历史现象均在叙述之列。博而得要,简而不遗,乃是本书争取达到的目标。

复次,叙事相对集中,事件始末易明。本书既发扬了编年体的长处,又适当吸收纪传体的某些优点,并参酌纪事本末体的笔法,对一些重大历史事件采取适当集中、连续叙述的方法,将同一件史事合并而仍以时序别其先后,陆续发生在一年中的事件,选择在事件出现高潮的时候集中叙述,发生在几年中的事件,在每一年适当的时候集中叙述,在写法上采用追记、补述等方法将前后发生的事件系于同一时间之内,尽量避免编年体史书中重大事件散见于多处的弊病,如此,既注意到了以时间为中心的历史发展顺序,又保持了事件发展的相对完整性,这就大大方便了读者。

(本文系作者为《清通鉴》一书所作序言,刊时有删节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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